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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与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6/29/2009 4:09:53 PM 来源:赣州市科技局—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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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与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市科发[2009]19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与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赣州市科技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 科技  信息宣传  实施意见  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与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信息与科技宣传工作,促进科技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自主创新,重点跨越”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全市科技工作,提高科技工作显示度,树立科技部门良好形象,为赣州科技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科技信息宣传稿的主要内容
1、本地和上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地产业科技进步、企业科技进步、重点科技项目进展、重大科技成果及社会科技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
3、在科技创新中采取的新思路、新做法、新进展以及在推动科技进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
4、对本地科技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参考借鉴价值的国内外重要信息;
5、与科技工作相关的重要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社情民意、重要科技指标;
6、上级专门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7、其它应通过信息渠道反映的各类科技信息等。
三、平台建设
       继续办好《赣州科技》,抓好赣州科技商机网建设。同时,做好向市委办、市政府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等的信息报送,切实加强与《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赣州人民广播电台、赣州政府网、中国赣州网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科技宣传作用。
四、目标任务与工作考核
       明确科技信息宣传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其完成情况纳入市局机关各科(局)及县(市、区)科技局工作绩效综合考核体系。
1、目标任务。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局机关各科(局)每月上报科技业务、政务信息2-4篇。
2、工作考核。科技信息宣传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由局信息中心负责统计,并在赣州科技商机网或《赣州科技》上公布。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原则上不能参与本年度系统内评先评优。
3、用稿支付稿酬。县(市、区)科技局、市局机关各科(局)所发信息稿件,在《赣州科技》上刊登的,每篇支付稿酬30元。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局机关各科(局)在完成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方可兑现稿酬。
4、设立科技信息宣传工作奖。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稿件采用多且质量高、社会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在每年的全市科技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市局机关各科(局)在市委办、市政府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赣南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江西日报》、《科技日报》等相关单位刊物及新闻媒体采用的科技信息稿件,按稿酬1:1给予奖励。重大题材并对推进科技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调研文章,给予200-500元奖励。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信息稿件,按人员比例计奖。
       表彰奖励和稿酬由局科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奖金由市科技局统筹安排。
五、组织领导
1、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每年定期专题研究科技信息与宣传工作。
2、成立赣州市科技局科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黄隆聚同志任组长,肖国平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国平同志兼任主任,李干洲、林浩、王彦超、李学华、崔健、龚民等同志为局机关科技信息宣传工作联络员。
3、建立健全全市科技信息宣传网络。各县(市、区)科技局要明确一名局领导负责科技信息宣传工作,确定一名熟悉本区域、本部门业务,热心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担任科技信息宣传通讯员。请各县(市、区)科技局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通讯员名单报市科技局办公室。
4、市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科技信息与宣传工作,承担《赣州科技》的编发;市科技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市科技新闻宣传、科技信息的采集整理、加工发布、统计报送等任务,承担赣州科技商机网的基础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局系统信息化培训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单位和个人上报的科技宣传信息和稿件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确保质量,做到真实、准确、及时,严守职业道德,杜绝弄虚作假。如弄虚作假、信息失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奖励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信息报送采取统一格式。标题要表述完整,一律由“县(市、区)+信息” + “——” + “标题”构成,如:“XX县信息——XX县科技活动周异彩纷呈”;正文以附件形式报送,文字内容用word格式,图片必须是jpg格式。
3.稿件电子版统一报送至 kjjmsk@ga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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