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千名科技人员入园入企行动合作项目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09】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项目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申请书中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报赣州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人:林浩 电话:8391578
附: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千名科技人员入园入企行动合作项目的通知》
二00九年五月十日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千名科技人员入园入企行动合作项目的通知
赣科发计字【2009】8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省科协联合下发《江西省千名科技人员入园入企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千名科技人员入园入企行动合作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受此次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特别是有利于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的项目。
2、重点支持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有利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西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技术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3、项目由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和所服务的企业联合申报。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所服务的企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并提供配套经费。科技人员不属于项目依托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不持有该企业股份。
4、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需具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科技局和省国资委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派出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项目通过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省出资监管企业通过省国资委)统一申报。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与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填写《江西省千名科技人员入园入企行动合作项目申请书》(登录省科技厅网址<
http://jxstc.gov.cn/>下载并填写),同时向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或省国资委提交书面材料。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
2、书面报送。
申报单位应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申请书中要求的附件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还须报送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
3、统一受理。
由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统一负责受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科技局(省国资委)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认真筛选,择优申报,务必把好预审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在申请书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项目排序清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2、对于已获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支持且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不能申报(有重大改进或创新的除外)。
五、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6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地址: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邮编:330046
联系人:熊军 谢一虹
电话:0791-8175549 6200061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管理部门: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地址: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联系人:钟荷花
联系电话:0791-6252914
二○○九年五月八日